境外服務

簡介 - 新加坡 (Singapore)簡介 - 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位於馬來半島南端,隔馬六甲海峽與馬來群島中之蘇門答臘相對。1819年,英國開拓者萊佛士先生(Sir Thomas Stamford Raffles)來此開發,使其成為自由港。由於地理位置優越,中國人、印度人、馬來人相繼移入。
新加坡主要由一大島及54個小島組成,總面積為647平方公里,人口大約450多萬,人口以華人佔78%為主,次為馬來人14%,印度人佔7%,歐洲人只佔有1%左右。馬來語、華語、 淡米爾語(Tamil)及英語為官方指定語言;馬來語為國語,英語則是政府行政及商業指定用語。 眾所周知,新加坡是一個已發展國家,至今在國際間仍然享負盛名,以其方便商人和妥善規管的營商環境著名。

「為商人和執業會計師提供與時並進而可靠的規管環境」是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的使命,反映新加坡非常積極推動商務發展,並在企業管治和規管方面力求做到最好。

公司組織型態: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令第50章(Companies Act, Chapter 50)規定所設立之共三類:

1. 有限股權責任公司(Private/public companies limited by shares)
2. 有限擔保責任公司(Public companies limited by guarantee)
3. 無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ies)


新加坡的大部分公司都是有限股權責任的私人公司“私人有限公司”。
新加坡實行英國法律制度,其公司法以普通法為依據。現時,新加坡公司的利得稅率為百分之十八。
新加坡還簽署提供若干稅務安排和保障優勢的雙重課稅和投資保護協定條約。新加坡公司的海外投資如架構和管理妥善,則其在新加坡境外賺取的利潤可能免應課稅。

私人有限公司設立要件:

1.股東:

只需一名以上之股東即可成立,可為自然人或是法人,且無國籍限制。
自然人需年滿21歲以上,允許使用假借人股東。公司不得發行不記名股份。

2.董事:

每間公司必須委聘最少一名董事,但董事不得為法人董事,而且該董事必須為21歲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僱傭通行證持有人。

3.資本額:

無資本額限制。
不需驗資。

4.註冊地址:

每家公司都必須有一個註冊地址,從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這段時間,每天至少三小時向公眾人士開放之,其時段尚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與公共假期。
如果註冊地址或所用大廈名稱有所更改時,必須在14天內通知公司商行註冊局變更之。新加坡政府對同一營業地點之註冊公司家數沒有管制。

5.公司秘書:

需在當地有一公司秘書(Company Secretary)。
代理公司與政府間往來。

6.稽核師:

在公司成立後的3個月內,必須委任一名稽核師(Auditor)。
每年公司帳無論有沒有營業,皆需稽核師對公司帳審核並簽證。非活躍公司(Dormant companies)和私人豁免公司(private exempt companies) (少於20位獨立股東) ,財政年收入少於5百萬新元者,不需要為2004年6月1 日或以後開始的帳目進行審計。

7.稅務申報:

從2008估稅年起,報稅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1月30日。
從2009估稅年起,報稅截止日期將定在每年10月31日。

新加坡的經商優勢:

1. 優越的地理位置,商業優勢輻射東南亞乃至全世界,卓越的貿易及物流中心。
2. 極低的商業及個人稅收,個人資產轉移的最佳落腳地,亞洲的避稅天堂。
3. 寬鬆的外匯管制,全球銀行的聚集地,首屈一指的國際金融中心。
4. 成熟的信用體系,嚴格的商務規範,最安全的經商國度。
5. 五個小時的飛行距離,更方便的兼顧打理新加坡與中國兩地的生意。
6. 註冊新加坡公司,並符合相應的條件,可達成移民新加坡的目的。

註冊新加坡公司相關信息:

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英文簡稱“ACRA”】,是新加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的唯一的主管及註冊機構。所有待註冊的公司都必須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提交註冊申請并等待審核批準。
待註冊的公司經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批準后,方表示在新加坡公司法50章下註冊成功。
通常情況下,公司註冊成功后即可以正式展開營業。
但如果公司從事的行業需要其他新加坡政府監管部門批準,則必須在取得相關政府監管部門的牌照后方可展開營業【如飲食業需申請新加坡衛生部門牌照,旅游業需申請新加坡旅游局牌照,醫藥行業需申請新加坡衛生科學局牌照等】。

開曼國際商業公司之用途:

1. 用於開設銀行帳戶、信託、存款、投資計畫和其他金融或商業之目的。
2. 用於擁有其他公司或法人之股份。
3. 用於擁有動產或不動產。
4. 用於國際商業交易之經理人或推銷者。
5. 用於租賃船隻、機械和其他物品。
6. 收付借貸之盈利、傭金和其他。
7. 進行產品、服務的市場拓展和促銷活動。
8. 進行其他商業和金融活動。

註冊新加坡公司條件:

1. 只要年滿18周歲的合法公民,都可申請成立新加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
    新加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組成無任何限制,甚至可以全部為非新加坡人。
2. 新加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組成,但必須至少包括一名
    本地董事(本地董事指新加坡公民)【Singapore Citizen】,新加坡永久居民
    【Singapore P.R.】或持有新加坡創業準證【Entrepass】的外國企業家】。

註冊新加坡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名稱:

新加坡公司名稱必須是英文名,目前不接受中文名註冊。

2.註冊地址:

新加坡公司必須提供一個新加坡本地的註冊地址,如註冊地址有更改,必須在14天內通知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

3.營業范圍:

新加坡公司最多可以選擇2個營業項目。

4.註冊資本:

新加坡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從1元新幣起,最高沒有上限。
新加坡公司通常對註冊資本的繳足無嚴格的時間期限,且不征收印花稅。
註冊資本可以為新幣,也可以為其他常用外幣。

5.第一個財務年度截止日期:新加坡公司的第一個財務年度不能超過18個月。

6.股東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股份比例以及董事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7.公司法定秘書:任何公司在成立6個月內,必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

優點:

1. 是一個發展成熟的政治、法律和經濟社會。
2. 具備專業人才、金融機構、法律服務和有效的稅務策劃專才,提供成熟完善的支援服
    務。
3. 與多國(包括中國)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
4. 保障隱私 - 不必向政府當局披露實益擁有人的身分。
5. 不必就境外賺取的利潤繳稅。
6. 公司架構簡單。
7. 方便公司用者 - 快捷有效的公司註冊程序、提供網上歸檔和查冊服務等。
8. 新加坡確立自己為一個世界頂尖的貿易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