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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英屬維京群島簡介 - 英屬維京群島

英屬維京群島

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簡稱B.V.I.),位於中美洲的東加勒比海海域,距波多黎各東方60公里,主要語言為英語,為英屬國協之一。B.V.I.之經濟主要來源為觀光業和金融業。B.V.I.自1984年頒佈國際商業公司(IBC)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rporation Ordinance),對外開放境外公司(Offshore Company)註冊登記的服務,今B.V.I.之離岸金融服務業已是全球最受歡迎的離岸註冊地點之一。 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位於中美洲的加勒比海,波多黎各以東60公里的群島,人口約為23,000 人左右。英文為英屬維京群島官方及地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美金,資金進出沒有管制。 英屬維京群島為自治的英國殖民地,直接由英國倫敦政府管轄,但當地政府享有極大之自主權,當地總督及議會之行政及管理權力均有英國法律依據,因此政治上極為安定。其制定的商業公司法規定在當地註冊的商業公司( BVI Business Company )境外所得全部免稅,使當地成為最著名的國際稅務天堂,且其備有完善的法律條文以供公司運作。 英屬維爾京群島由哥倫布命名,是很多不同種族,如荷蘭人、西班牙人、丹麥人、法國人和英國人聚居的地方。英屬維爾京群島是英國海外領土,歷史悠久,政治穩定,高度自治,而且通訊發達,完善的基礎設施配合專業支援服務。

法制及稅務:

法制方面,英屬維爾京群島實行英國普通法,能有效地通過商務法院處理問題,案件最終可上達英國樞密院審理。除了旅遊業興旺,英屬維爾京群島更是全球最受歡迎的境外公司註冊地,靈活變通是當地成功的關鍵。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優質服務、法規簡單容易遵循而聞名,已成功地於國際展現並奠定穩固的基礎。 當局在二零零四年推行《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法》,當地公司在二零零五年開始根據該法成立註冊,在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實施新法。 英屬維爾京群島是一個自治、獨立立法、政治穩定的英屬殖民地,它已經成為發展海外商務活動的重要中心。該島的兩項支柱產業為旅遊業及離岸公司註冊。世界眾多大銀行、律師行、會計師行和信託公司的進駐及先進的通訊交通設施使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為理想的離岸金融中心。目前,已有超過700,000個離岸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這使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為世界上發展最快的離岸投資中心之一。 國際商業公司法頒佈後,B.V.I.設立之境外公司迅速、便捷,不必經過報備、審查即可完成公司註冊,且在B.V.I.成立之境外公司的股東資料具有高度隱密性,境外所得全部免稅,資金進出並沒有管制,因此在B.V.I.註冊公司深受海外客戶歡迎。在B.V.I.每年需繳納的政府規費以標準資本額為US$50,000為級距:若超過標準資本額US$50,000,則需額外加收政府規費。

有關國際商業公司(IBC)相關規定如下:

◆ 公司型態:

凡依國際商業公司法法規定所設立之境外公司均稱為國際商業公司(IBC),具法人身分。

◆ 公司營業項目:

公司營業項目廣泛,除特許、非法、限制業務,均得經營之。

◆ 特許:

從事信託、銀行、保險業、註冊代理或其他仲介業務…等。

◆ 非法:

洗錢、販毒、槍枝交易、色情仲介…等。

◆ 限制:

不可在當地從事任何投資與交易業務。

◆ 法定代理人:

須委託經當地政府核准之註冊代理人為其法定代理人,負責辦理公司設立、變更、合併、解散、繳納規費、收轉公文書…等事項。

◆ 註冊地址:

僅需編配至當地郵政信箱之地

◆ 股東/董事會:

至少一名股東及董事,可為自然人或法人,股東/董事會議可在任何國家、地點、時間、以任何方式舉行。


根據英屬維京的商業公司法( 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規定所設立之境外公司均稱為商業公司(BVI Business Company),為股份有限公司,具國際法人身分。

英屬維京群島的商業公司法( 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規定,在當地註冊之國際商業公司境外所得免稅。但每年必須繳交執照年費給BVI政府。

維持成本:每年只須繳交當地政府規費(Government Fee)及使用註冊地址(Registered Office)、註冊代理人(Registered Agent)之費用。無須申報所得也不用呈報會計報表。

境外公司註冊規定:

1. 國際商業公司必須在B.V.I.設註冊辦事處及委聘註冊代理人。
2. 公司至少必須委聘一名股東 / 董事擔任,自然人或法人皆可,若為法人,須指派自然
    人為代表人。
3. B.V.I. 政府於2004年修訂法令,公司章程中需載明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但不記名
    股票的管制已日趨嚴格。
4. 毋須呈遞週年報表、帳務申報表、財務報表、及最新股東董事名冊給B.V.I.的公司註冊
    處。
5. B.V.I. 政府法令修改後要求所有 B.V.I. 政府公司必須保存公司記錄及其相關公司文件,
    並且要書面通知註冊代理人說明該等記錄及文件的實質存放地址之相關法令規定。

英屬維爾京群島之優點:

1. 寬鬆的公司法。
2. 離岸公司交易免稅。
3. 無外匯管制。
4. 政治和經濟穩定。
5. 通訊方便。
6. 熟練的專業人員。

註冊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之好處:

1. 完全保密和匿名,不需說明公司所有者,不需提交資產負債表和統計表,不需舉行股
    東或董事年會。
2. 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之外進行的商業活動和交易完全免稅。
3. 註冊手續簡便、管理方式簡單。
4. 合理的註冊收費和管理收費。
5. 絕對保守商業機密。
6. 無最高或最低資本要求。
7. 商業公司可以發行任何貨幣形式的股票。
8. 商業公司可以在任何國家選擇任何形式的貨幣進行任何合法商業活動和交易。
9. 公司可配發無面值股票。
10. 商業公司准許唯一董事。
11. 股東、董事和職務人員可以是任何國籍和任何國家的居民。
12. 股東可以不是董事或職務人員。
13. 董事或職務人員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14. 無需到公司註冊處登記首任或變更後的董事或職務人員。
15. 股東和董事可在任何國家召開會議﹐ 並可派代理人出席。
16. 公司賬簿、記錄和股東登記冊可以保存於世界任何地方。
17. 可以“Apostille (海牙國際認證協約)”為文件認證形式。
18. 公司註冊檔可以其他文字起草並作英文翻譯。

註冊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之好處:

1. 用於開設銀行帳戶、信託、 存款、投資計畫和其他金融或商業之目的。
2. 用於擁有其他公司或法人之股份。
3. 用於擁有動產或不動產。
4. 用於國際商業交易之經理人或銷售者。
5. 用於租賃船隻、機械和其他物品。
6. 收付借貸之盈利、傭金和其他。
7. 進行產品、服務的市場拓展和促銷活動。
8. 進行其他商業和金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