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标申请
跨国的商业模式愈来愈频繁,但商业纠纷也愈来愈多;商标与专利..智产权主张愈来愈显重要!
商标是一个标记,用作推广和识別持有者的商品或服务,也是产品行销及广告中相当重要的一环,要让消费者从众多产品中辩识加以区分,便是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商标可以是一个文字(包括中文、外文、数字…)、图形(包括具体图型、抽象图、几何图…)、记号(标号、符号…)、标章、署名、字母、数位、象征或不同颜色的组合,以及包括任何该等组合的符号和立体的形状,只要它能代表一种形体而又可以记录或刊登出来,例如绘图和说明便是以图形和文字表示的商标。
公司名称≠商标:
商标注册是向智慧财产局申请,公司名称是向经济部商业司预查登记。
由于审查时并不互相检索,常有商标名称与公司名称相同之争议与诉讼情形发生,建议申请设立公司时,预查公司名称时,最好同时向智慧财产局预查是否有已注册之商标与公司名称同名,以免发生已申请设立核准登记之公司名称侵害商标权而造成损失。
如果公司名称没有与已注册之商标冲突,建议申请保留公司名称之同时,最好能同时向智慧财产局申请公司名称之商标注册登记,才能获得最大的保护。
注册商标的好处:
(1) 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特定品牌之文字或图形商标受到保护,受智产法律保护,享
有专用权。
(2) 注册商标,法律上不被他人侵犯,不被他人使用,可以维护品牌下的商品、信誉、形
象。
(3) 注册商标,可以运用品牌来强化知名度及巩固市场,以增强品牌的市场价值。
(4) 注册商标,可以增加识別度,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还可以增强企业品牌价值,提升
品牌形象。
(5) 注册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6) 注册商标,可增加商品与服务的识別,增加客户认同度。
(7) 注册商标,有利于行销与宣传的一致性,是企业信誉和形象的表征;
(8) 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转让、授权、继承并可一直延续的重要无形资产;
(9) 注册商标,可避免自己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而为他人剽窃商誉;
(10)注册商标,可避免无意间侵害了他人商标权而进行诉讼及可能的巨额赔偿;
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1) 商标注册能保障商标持有人的利益。
(2) 未得商标持有人同意下,第三者是不可使用他的商标或近似的商标。
(3) 未注册的商标如被其他人使用,就只得依赖普通法来要求保障,一般来说在普通法下
是比较难确立商标的专有权。
(4) 网域名称登记系采先申请先登记制度,并不进行审查,如有他人商标文字抢先登录为
网域名称者,可依下列情形处理。
(5) 商标法明定:明知他人的注册商标,而以该商标中的文字作为自己网域名称、公司名
称、商号名称或行号名称,而混淆误之虞者,视为侵害商标权,将负民事侵权赔偿责
任。
商标注册申请:
服务内容 |
2. 代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 3. 代刻制申请人印鉴 4. 查询商标相似度案件 5. 提供商标申请类別 6. 至台湾专利商标局送件 |
商标申请应提供文件 |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 本国人士请提供身份证文件 4. 非本国人士请提供护照资料 |
商标领证申请 | 2. 代填商标领证申请书 3. 至台湾专利商标局送件 |
商标申请时间 |
台湾商标领证审查期间约1至2个月。 |
商标转让登记服务:
办理商标移转需注意事项:
(1) 确定商标权还存在,无被废止、撤销、无效或当然消灭等情事。
(2) 商标如为共有者,应以全体共有人具名申请,如为其中ㄧ人申请时,应检附全体共有
人同意书。
(3) 如为防护商标者应与正商标一并移转。
(4) 商标移转如导致相同或近似商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时,使用时应附加适当
区別。
(5) 受让人或让与人为本国公司时,如移转双方之代表人为同一人,依公司法规定,移转
契约之一方应由有限公司之另一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之监察人为代表簽约,并另检附
其所属公司之设立或变更登记事项卡正反面影本。